文章来源:http://news.163.com/17/1013/13/D0KP956000014AED.html
據了解,擬調整后的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中心城區制定一個標準,使用范圍為歷下區、市中區、天橋區、槐蔭區、歷城區、長清區和濟南高新區及南部山區管委會。章丘區和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單獨制定補償標準。其中遷墳補償標準將提高,此外還新增了電力、電信等設備設施的遷移費。記者注意到,此次擬調整的費用中,擬提高過渡安置費和搬家費。過渡安置費和搬家費補償標準的調整,主要考慮到市區范圍內集體土地上被征收人在拆遷安置過程中所產生的過渡安置和搬家補償標準應與國有土地標準一致。為此,將原標準調整為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標準執行。以宅基地面積作為補償依據的,有合法宅基地證的,按宅基地證載面積計算;無合法宅基地證的,經認定公示后作為依據計算搬家費和過渡安置費。最高不得超過264平方米,以被安置人口數量作為補償依據的,按人均安置面積40平方米計算過渡安置費和搬家費,一人戶按安置面積60平方米計算。因房屋征收部門提供高的產權調換房屋為期房或現房但不能及時交付使用的,被征收人需要二次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按標準支付二次搬遷費。(原標題:集體土地上過渡安置費和搬家費擬提高)本文來源:山東商報責任編輯:王曉易_NE0011分享到:易信微信QQ空間微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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